衡水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衡水市群众工作中心  #  日期:2020-03-17    来源:衡水市群众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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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随着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和入境回衡人员增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也在加大,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市广大市民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居住小区、村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配备值守人员,所有进入人员一律测温登记、亮健康码或凭证出入。要强化对居住小区、村庄尤其是老旧小区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二、商场、超市、药店、小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消毒通风、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细防控管理措施,实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对境外或外地来衡人员,企业、宾馆、酒店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妥善处置。

 

五、养老院、救助站、福利院、精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来访、探视等外来接触。

 

六、所有入境来衡人员要提前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回衡后,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七、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注意加强防护,日常要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锻炼,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八、欢迎广大市民本着对自己、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如实向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或当地派出所报告未登记、未隔离的入境来衡人员或高风险地区来衡人员情况。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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